不久前,网络悬疑剧《暗黑者》在腾讯视频上线,出品公司为“腾讯慈文传媒集团”。作为老牌影视公司的操盘手,这是马中骏第一次与网站合作网剧,“我很忐忑,做过电影的出品人,也做过电视剧的出品人,但网络剧的出品人,这是头一次。”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中国的网络视频用户已达4.28亿,每个人每天平均花费近40分钟在视频上,不可否认,视频网站已经成为电视剧的一大输出平台。“一剧两星”政策之后,传统影视公司更加意识到网络平台的重要性,双方握手的需求正变得越来越迫切。然而目前,大部分网络剧仍然是以传统电视剧的运作方式进行的,传统影视公司的内容创意阶段是在“小黑屋”里进行的,不让网络参与,只把网络作为销售平台。在这种方式下,网络剧90%的价值不能释放出来。
网络方希望参与创作
“在很多人眼中,尤其是在卖网络版权的人眼中,互联网公司‘钱多、人傻、速来’,我真心希望这种印象能够改变。”腾讯副总裁孙忠怀满腹委屈。3年前,视频网站“烧钱”抢剧的现象愈演愈烈,动辄百万元一集的购剧价格已然超过了一家普通卫视,成为名副其实的“土豪”。如今,电视剧网络版权价格虽然远不及当时,但“土豪”的标签却挥之不去。
孙忠怀透露,目前视频网站仍然处于亏损状态,而在传统制作公司眼中,网络可以给出的价格是没有天花板的,如何把一部剧的商业价值最大化释放出来,需要双方共同合作来解决。以《爱情公寓》为例,这部剧的网络版权价格从最初的单集2万元,到现在单集百万元。在他看来,目前网站与制作公司仍然是在做“B2B”的生意,作为买卖双方,各自的诉求并不完全一致,没有真正把“握手”的格局打开。未来的网络剧需要观众、平台方、制作方共同参与,网站以自身的平台优势收集受众数据,进而影响和指导内容制作。
“目前传统影视公司的内容创意阶段是在‘小黑屋’里进行的。关上门根本不让我们参与,等买的时候告诉我要单集100万元。”孙忠怀说,“我希望合作伙伴一同耕耘。未来,网络剧的创作者应该是谁?服务于谁?创作者要从过去单纯的编剧、导演、制片人,加入平台方共同参与创作。我们必须一起走进‘小黑屋’,来告诉创作者用户社交关系链、用户时长、网络支付体系……”
何时真正握手
在业内人士看来,目前视频网站与影视行业之间的创意模式仍然依循着传统电视台的模式,在这种方式下,网络剧90%的价值不能释放出来。只有找到了适合互联网的创意模式,从内容前端介入合作,双方的真正“握手”才能实现。“我希望网络与剧的真正‘握手’来得更快一点。让观众变成消费用户,我们从制作、播出变成服务,这是一个大趋势。”腾讯视频总编辑王娟说。
创意生产模式和商业模式是目前摆在网络剧面前的两个关键问题。从内容选材上来看,并不是所有传统电视剧的题材、人物都适合于网络剧。研究受众、了解受众,这是创作一部网络剧之前需要做的工作。有业内人士认为,目前在网络上喜剧占比很大,这一类型是未来视频网站自制剧的重要考虑方向。除此之外,校园题材、科幻题材也是未来尝试的方面,如《灵魂摆渡》、《高科技少女喵》等。
毋庸置疑,传统影视公司拥有的专业制作团队和经验是视频网站不可比的,但网站同时也具有传统制作方所不具备的平台优势。对于双方来说,解决好网络剧的创意模式和商业模式,同时利用好各自的优势,在具体剧目的制作、营销等环节发挥价值,才有可能做出兼顾品质、市场的优秀网络剧。
影视传媒法律服务——传媒律师、影视律师、影视法律顾问、演员律师、演员法律顾问、 演员肖像权律师、演员名誉权律师、导演律师、导演法律顾问、制片公司律师,制片公司法律顾问、剧组律师、剧组法律顾问、影视投资律师、影视投资法律顾问、发行公司律师、发行公司法律顾问、电影院线律师、电影院线法律顾问、广告公司律师、广告公司法律顾问、唱片公司律师、唱片公司法律顾问、音乐人律师、音乐人法律顾问、经纪公司律师、经纪公司法律顾问、明星私人律师、明星私人法律顾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