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加快推动
下一代广播电视网标准应用的通知
新广电发〔2014〕1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播电视局,总局直属各单位:
自三网融合战略发布实施以来,总局积极推进下一代广播电视网(NGB)建设,组织产学研用相关单位研发制定并颁布了NGB视频点播、可下载条件接收、终端中间件和宽带接入等系列技术标准,组织研发了NGB智能电视操作系统(TVOS)软件,有力地支撑了各三网融合试点城市有线电视网络的数字化双向化改造,促进了NGB网络互联、业务互通、内容共享和终端智能化,推动了三网融合业务创新和发展。
今年开始,按照中央和国务院部署,三网融合将在全国全面实施,全国各地有线电视网络公司必须加快网络升级改造和NGB建设,进一步加大业务创新力度,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和安全管控能力。为更好地规范各地网络建设,加速推进网络互联互通,加快推动终端标准化智能化,切实增强广播电视信息安全保障能力,现通知如下:
一、在网络双向改造和宽带网络建设方面,各有线电视网络公司新建的宽带网络系统,应根据各自网络情况,从总局已颁布的3个宽带接入技术标准GY/T265-2012《NGB宽带接入系统HINOC传输和媒质接入控制技术规范》、GY/T266-2012《NGB宽带接入系统C-DOCSIS技术规范》和GY/T269-2013《NGB宽带接入系统C-HPAV技术规范》中,选择遵循其中一个标准。
二、在视频点播系统集成和建设方面,各有线电视网络公司新部署的视频点播业务系统,应遵循总局已颁布的GY/T258-2012《下一代广播电视网(NGB)视频点播系统技术规范》和GY/T259-2012《下一代广播电视网(NGB)视频点播系统元数据规范》两个技术标准。各有线电视网络公司新采购、安装的双向数字电视机顶盒应遵循GY/T258-2012技术标准。
三、在条件接收系统集成和建设方面,各有线电视网络公司新建的条件接收(CA)前端系统,应遵循总局已颁布的GY/T255-2012《下一代广播电视网可下载条件接收系统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已有的CA前端系统,具备升级条件的,原则上应按照GY/T255-2012标准进行升级;不具备升级条件的,应按照GY/T255-2012标准新建与已有系统同密的CA前端系统。各有线电视网络公司新采购、安装的双向数字电视机顶盒应遵循GY/T255-2012技术标准。
四、在数字电视增值业务前端系统集成和建设方面,各有线电视网络公司新建的数字电视增值业务前端系统,应遵循总局已颁布的GY/T267-2012《下一代广播电视网(NGB)终端中间件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对相应数字电视增值业务的接口(API)要求。各有线电视网络公司新采购、安装的双向数字电视机顶盒应遵循GY/T267-2012技术标准。
上述通知要求自2014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请各部门和单位及时将此文转发至辖区内各有线电视网络公司和相关单位,并督促执行。
特此通知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201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