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记者获悉,为培养一批具有高素质的动漫游戏创意人才及具有高水平的创作团队,鼓励内容健康向上、富有创意的优秀原创动漫游戏的创作、生产、传播和消费,文化部、财政部在两部委联合开展的2014文化产业创业创意人才扶持计划框架下开展动漫游戏人才扶持项目。项目将依托北京动漫游戏产业联盟等行业组织,面向全国征集优秀动漫游戏创意作品,组织业内知名专家评审,最终遴选出200件左右动漫游戏优秀创意作品在2014中国国际网络文化博览会免费展出、推介扶持,并在众筹网上为项目募集资金、推动落地。
以下为项目具体信息: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文化部文化产业司、财政部文资办
(二)承办单位:北京市文化局、中国动漫集团有限公司
(三)协办单位:北京动漫游戏产业联盟、众筹网。
二、时间安排
动漫游戏创意人才扶持项目分为作品征集、作品评选、人才扶持等三个阶段:
1.作品征集:2014年8月10日至2014年9月20日,依托北京动漫游戏产业联盟,广泛征集动漫游戏创意作品,各地动漫游戏行业组织负责组织申报。
2.作品评选:2014年9月底,组织业内知名专家评审,从征集作品中选出共200件左右作品。
3.人才扶持:入选的200件左右作品于2014年10月17日至20日在2014中国国际网络文化博览会免费展出,并由专家选出30件左右优秀动漫游戏创意作品,进入重点扶持范围,申报人进入重点人才库;给200名青年动漫游戏创意人才颁发荣誉证书,向社会重点宣传推介;通过众筹网平台为项目募集资金、推动落地。
三、作品征集
(一)申报对象条件
1.申报主体需为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中国公民;
2.申报主体需具有独立或主创设计能力;
3.申报主体需为个人,团队作品以一名主创人员名义进行申报。
(二)申报作品条件
1.内容健康向上,具有中国特色、民族特色和时代特征;
2.具有创新精神,体现动漫艺术的特色和风格;
3.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相关创意内容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
4.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预期。
(三)作品类别
凡属于漫画、动画、游戏类创意作品及周边产品均可参加申报。具体包括:
动漫类形象、插画、封面、漫画、Flash动画、二维动画、三维动画、CG作品、模型作品,动漫相关影视、出版、设计、艺术、科技等策划、创意及周边产品;
游戏类(平台不限)的形象设计、美术设计、海报设计、策划案、游戏Demo、应用开发,游戏相关影视、出版、设计、艺术、科技等策划、创意及周边产品。
(四)申报材料
1.《动漫游戏优秀创意作品征集活动申报表》(见附件1);
2.原创动漫游戏作品样品(样书或样片)或原创动漫作品创意的具体创作、策划方案(需包括动漫形象设计图、角色设定、剧本、场景设计,相应原画稿或5-10分钟样片等);
3.申请人身份证(或相关证照)复印件。
(五)申报材料的制作要求
1.项目申报主体应提交上述三项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文档。纸质文档A4纸打印,一式两份,电子版文件刻录成光盘(游戏产品制作成视频格式)。以团队名义申报的作品,纸质文档需加盖公章。电子版与纸质版信息应一致;
2.申报材料(含纸质文档和光盘)请邮寄至北京动漫游戏产业联盟组委会秘书处房艳或杨小涵收(邮寄地址附后);
3.征集作品的著作权归申报者所有;征集的作品将由活动组委会留存,申报者请自留备份,活动报送材料统一保存,不再退还。
四、作品评选
组织业内知名专家评审,最终遴选出200件左右动漫游戏优秀创意作品的作者进入扶持范围,30件左右动漫游戏优秀创意作品的作者进入重点扶持范围。
专家组构成:评审专家主要由动漫游戏行业知名企业家、投资机构专家等组成。
五、人才扶持
1.作品入展人员将入选文化部文化产业创业创意人才库和重点人才库,由主办方授予证书,并向社会宣传推介。
2.通过众筹网、网博会等推介平台为有融资意向的项目募集资金、推动落地。
3.2014中国国际网络文化博览会设独立展区免费展示入展作品。
4.利用媒体加强对扶持计划和入选人才、作品的宣传,并向重点动漫游戏类企业、文化产业园区基地、相关网络平台推介。
六、作品版权归属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凡主动提交作品的“申报者”或“作者”,主办方认为其已经对所提交的作品版权归属作如下不可撤销声明。
1.原创性声明
申报主体应拥有作品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未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专利、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利,如有任何法律纠纷,由申报主体承担。
2.申报作品知识产权归属
申报主体享有申报作品的全部知识产权,主办方对申报作品享有展览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汇编权等权利。
3.展示免责条款
申报主体提交的作品在公开展览过程中可能发生设计元素、图案、版式等自主知识产权被侵犯并对申报主体造成损失的,其后果由申报主体承担完全责任。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北京动漫游戏产业联盟组委会秘书处
房 艳 400 706 8108-811 fy@bagia.org.cn
杨小涵 400 706 8108-808 yxh@bagia.org.cn
邮寄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路165号鼎城写字楼D座7层
邮政编码:100043
联盟官网:http://www.bagia.org.cn/
(二)众筹网
张泽桂 010-57378256 zhangzegui@ucfgroup.com
袁 珂 010- 57378304 yuanke@ucfgroup.com
众筹网:http://www.zhongchou.cn/
(三)文化部文化产业司政策规划处
张稚昕 010-59881473
动漫游戏优秀创意作品征集活动申报表请向上述机构索要。
影视传媒法律服务——传媒律师、影视律师、影视法律顾问、演员律师、演员法律顾问、 演员肖像权律师、演员名誉权律师、导演律师、导演法律顾问、制片公司律师,制片公司法律顾问、剧组律师、剧组法律顾问、影视投资律师、影视投资法律顾问、发行公司律师、发行公司法律顾问、电影院线律师、电影院线法律顾问、广告公司律师、广告公司法律顾问、唱片公司律师、唱片公司法律顾问、音乐人律师、音乐人法律顾问、经纪公司律师、经纪公司法律顾问、明星私人律师、明星私人法律顾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