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特别是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中国互联网总人数保持了稳定提升,网络音乐用户规模在此基础上平稳增长。此外,政府监管的不断完善和产业自身的逐渐成熟也为网络音乐开拓出更为广阔的市场创造了机会和条件。
一、 中国网络音乐市场平稳发展
2012年,中国网络音乐行业在主管部门的有效管理和积极引导下,在全行业的积极探索和全球网络音乐市场规模不断攀升的拉动作用下,中国网络音乐市场经营秩序进一步规范,网络音乐产品日益丰富,与其他行业及产品的融合不断加深,新的服务模式和新的应用加速涌现,结合移动互联网和流媒体潮流应运而生的各种音乐类产品发展迅速。
经营主体方面:2012年作为网络音乐市场经营主体的网络音乐企业数量继续保持平稳增长。截至2012年底,获得网络音乐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企业有575家,比2011年增长27.2%。越来越多的企业为网络音乐市场的繁荣发展做出着努力和探索。
在线音乐方面:在免费音乐仍然占主流的前提下,在线音乐演出、在线音乐服务下载收费等模式成为在线音乐市场规模增长的新亮点。2012年在线音乐市场规模达到18.2亿元(在线音乐服务提供商收入,包含在线音乐演出收入),比2011年的3.8亿元增长379%,在线音乐演出的收入大大拉升了本年度的在线音乐市场规模。
在线音乐用户规模和使用率均出现上升,分别为4.36亿和77.3%,用户年增长率为13.0%。在线音乐用户呈现出男女比例差距缩小、年龄层次逐渐丰富、付费率低、无收入和低收入用户比例较高、获取音乐产品途径多样等特点。
在线音乐商业模式方面,创新性应用带来了在线音乐商业模式的改变,在线音乐演出是2012年促进在线音乐收入增加的主力。行业环境改善促进网络音乐流量变现的能力提高,在政府的监管、行业自律以及正版化工作的不断推进下,音乐网站的广告价值继续上升。
2007-2012年在线音乐市场规模发展状况
无线音乐方面:2012年,随着智能手机销量的持续增加、移动终端的日益普及和移动网络带宽的不断改善,各类移动应用商店的使用率也不断提升,移动互联网用户群体出现持续增长。在其带动下,无线音乐市场规模稳步增长。2012年,我国无线音乐市场规模达到27.2亿元(内容提供商总收入计),比2011年的24亿元增长13.3%。
无线音乐用户方面,智能手机功能的日益强大和价格持续走低,大幅降低了移动智能终端的使用门槛,移动上网应用出现创新热潮,迅速增长的手机网民规模推动了无线音乐用户的增长。2012年底中国无线音乐市场用户数规模接近7.5亿,在移动用户中渗透率为66.9%,排在即时通讯、手机搜索之后。
2012年我国无线音乐整体市场的发展势头良好,商业模式方面,随着运营商不断向其上游及下游的渗透、CP 与SP 的相互融合、终端制造商不断地扩张其市场空间以及无线音乐用户需求的不断增多,整个无线音乐的产业格局正在不断的碰撞中摸索寻求最优模式,进而带动创新应用不断增加,行业渗透逐步加强。
2007-2012年无线音乐市场规模发展状况
二、 网络音乐市场存在的问题
在我国网络音乐市场整体发展态势良好的趋势下,网络音乐市场也伴随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除了仍然面临着互联网环境下的版权保护问题和网络音乐商业模式缺乏等国际共同的难题外,行业标准的缺失、企业融资困难、分配机制不合理、原创内容缺乏、听歌收费落实困难等问题依然制约着网络音乐行业的发展。
盈利模式难以突破:我国网络音乐市场缺乏良好地营收循环,目前主要以“免费服务+广告收入”为盈利方式,依赖于流量变现,周期长且被动。各企业在盈利模式方面虽然不断进行着探索和创新,但大多止步于微创新,难以取得大的突破和进展。加上网络音乐用户付费意识较弱、网络音乐内容和运作模式上存在不规范操作等,无法形成良好地营收循环和成熟的商业模式。
产业内缺乏有效分配协调机制:目前,版权方和渠道方之间缺乏互信,缺少透明、规范的收费统计和结算平台,产业内缺乏有效分配协调机制,使得具体的利益分配难以公平合理地实现,版权方和渠道方更多是通过高额的版费授权进行合作。从而影响音乐内容创作和传播。分配机制方面的问题成为阻碍音乐产业发展的症结之一。
音乐企业融资困难:网络音乐缺乏成熟的商业模式、企业收益水平得不到保障、规模化盈利还存在困难等是融资困难的关键原因,部分PE和VC对利益回收周期较长且运行仍不稳定的网络音乐板块兴趣较小。网络音乐市场资产评估体系尚未建立、可质押价值难以明晰、相关风险控制体系缺失等因素都影响着相关资金进入和扶持音乐企业。
音乐付费定价和支付系统有待优化:目前我国网络音乐行业正在推动音乐付费模式的建立,但定价机制和支付系统尚未建立健全,收费分成也存在难题。如何平衡市场中众多主体之间的利益,避免恶性竞争是当前付费模式建立的难题之一。定价过程中大公司垄断市场,小公司丧失定价权会引起市场中的矛盾和纠纷,支付过程繁琐复杂会影响用户使用和消费的积极性。
三、 2012年网络音乐市场管理工作
中国网络音乐市场的健康发展离不开政府相关部门的管理与引导。作为网络音乐的主管部门,2012年,文化部继续按照国务院赋予的相关职能,通过多种手段对网络音乐市场进行了管理。市场整体环境有所好转,市场秩序得到了规范。
1、加强对网络音乐违法和违规经营行为的打击
为了营造良好的网络音乐经营环境,文化部加大对网络音乐违法和违规经营行为的打击,部署对百兆音乐网等72家涉嫌违法违规的网络音乐网站进行查处,关闭了看啥网、931经典歌曲大全网等违规网站30余家。通过对网络音乐违法和违规行为的打击,合法合规的经营行为得到了维护,2012年中国网络音乐市场的经营环境和经营秩序有了较大的改善。
2、对现行网络音乐管理政策进行评估
为全面了解和评估现有网络音乐管理和审查政策执行情况,了解现有政策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文化部对网络音乐管理政策的开展全面评估工作,并形成了政策评估报告,为下一步进行网络音乐政策的调整和修改提供了依据。
3、推动行业自律和发展
2012年,文化部指导网络音乐行业发展联盟工作,推动网络音乐产业链在联盟框架内积极开展对话,共同探索行业健康发展模式。并以网络文化标准委员会、联盟执行办公室为依托,启动网络音乐行业标准研究、制定工作。
4、鼓励行业创新和示范工作
为了鼓励企业的创新探索,推动行业整体创新能力的提升,文化部文化市场司评选出了包括中国电信音乐、中国移动音乐、多米音乐、酷狗音乐等10家“网络音乐创新示范单位”,召开网络音乐发展与管理模式创新研讨会,交流网络音乐创新经验,推进网络化条件下音乐产业新的生态产业链的重构与创新。
四、 2013年网络音乐市场发展趋势
展望2013年中国网络音乐市场发展,主要呈现出如下趋势:
网络音乐促进各行业应用与音乐的融合进一步加强。网络音乐把传统音乐行业融入了IT 行业,各式各样的新型音乐服务纷纷涌现,大大扩展了音乐产业的盈利空间。随着网络音乐的飞速发展,从唱片公司、电信部门、网络服务商乃至零售业霸主等等各行业巨头都表现出对网络音乐的浓厚兴趣。
企业收费盈利模式将陆续展开。2012年10月以来,以百度、腾讯、酷我、酷狗、多米、虾米为首的数字音乐从业企业相继推出以正版付费音乐为目标的产品整合和战略布局,希望通过多家企业共同的努力搭建一个良好的中国数字音乐用户付费的行业环境。
开放平台成为新的网络音乐营销渠道。开放平台促进了电商等流量平台的发展,网络音乐作为一项网民重要的应用形式,也成为开放平台的一种选择。可以预见,更多的平台将推行开放平台策略,促进整个网络音乐生态链的建设。
营销模式逐步转型。音乐产品的营销越来越细化,音乐产品对受众的分类越来越丰富,个性化、订制化产品营销模式逐渐流行。网络音乐与其他应用的融合性不断增强,社交、分享等人群粘合性强的应用也成为网络音乐进行传播和营销的渠道之一。
传统音乐服务的萎缩和新型音乐服务的涌现。新的服务模式和新的应用不断涌现,结合移动互联网和流媒体潮流应运而生的各种音乐类产品发展迅速。相比较之下,传统网络音乐服务发展逐渐放慢甚至有些萎缩的迹象。
选秀节目对音乐创作的支持和扶植。网络音乐对传统的音乐人才培养和选拔模式也产生了一定的冲击。音乐网站携手唱片公司进行选秀俨然成为顺应时尚潮流的一个发展趋势,同时也对传统的音乐人才选拔方式提出了挑战。
影视传媒法律服务——传媒律师、影视律师、影视法律顾问、演员律师、演员法律顾问、 演员肖像权律师、演员名誉权律师、导演律师、导演法律顾问、制片公司律师,制片公司法律顾问、剧组律师、剧组法律顾问、影视投资律师、影视投资法律顾问、发行公司律师、发行公司法律顾问、电影院线律师、电影院线法律顾问、广告公司律师、广告公司法律顾问、唱片公司律师、唱片公司法律顾问、音乐人律师、音乐人法律顾问、经纪公司律师、经纪公司法律顾问、明星私人律师、明星私人法律顾问。
影视传媒法律服务专项咨询电话:傅秋月律师15010084832 李静律师 13693501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