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 密码: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咨询电话:18600870923 13466540847
电子邮箱:yingshilawyer@126.com
网站首页  文娱播报  热点解读  律师团队  服务领域  电子期刊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传媒机构 影视融资 影视制作 影视发行 传媒并购 传媒广告 影视合同 影片引进 影音版权 商业演出 艺人经纪 动漫游戏 版权登记 侵权纠纷 刑事犯罪 合作平台
·专业代理版权登记!·剧本交易平台 投融资平台 广告植入平台上线·网站声明
 电 话:18600870923 13466540847
 传 真:010—59626918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2号楼19-25层
 邮 编:100020
影片引进
何谓“进口分账大片”?
发布时间:2011/10/26 17:16:34 来源:本站搜集整理

 

一、分账大片的由来
分账大片,仅仅是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严格意义上讲,它应当是指“我国以分账形式引进、并在国内也是以分账方式发行的我国内地以外的影片(包括我国香港、台湾及澳门地区)”。中国在1994年以前进口外国电影只有买断放映版权一种形式,直到1994年,为改变电影市场的萧条局面,时任中影公司总经理的吴孟辰向电影局提议以国际通行的票房分账形式,进口最新的一流外国影片,以发行的收入扶持老、少、边、穷地区电影事业。当年年底,广电部电影局批准了这个建议,提出每年可以进口10部“基本反映世界优秀文明成果和表现当代电影成就”的影片。
 
内地第一部进口大片还要追溯到1994年11月12日,由哈里森-福特主演、华纳出品的《亡命天涯》作为首部进口分账大片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郑州、广州等六大城市率先公映,并以2500万人民币的票房佳绩在全国创造了大片的第一个消费奇迹。
 
   
二、法律分析
1、分账引进大片大都是好莱坞新片,由一线公司制作,大明星、大投资,有完善的市场运作,以商业大片为主,最初这些大片要比国外晚上映半年以上,现在基本上都只晚2个月以内,同步上映的都是分账大片。
2、分账大片每年有引进配额的限制,目前每年的引进配额是20部,由广电总局批准,影片的引进权由中影集团公司享有,发行权由原来的中影集团公司一家发展为中影集团公司和华夏电影发行有限责任公司享有。需要说明的是,引进电影中,3D,IMAX作为特种影片进口,不占用进口配额,操作方式与分账大片相同,目前主要是动画片居多。
3、分账模式
中方发行及放映方无需购买分账片的电影版权,但制片方参与票房分账。一般进口大片各方收入分成的比例是制片方35%,发行方17%(中影集团或者华夏),放映方(影院)48%。
 
 
影视传媒法律服务——传媒律师、影视律师、影视法律顾问、演员律师、演员法律顾问、 演员肖像权律师、演员名誉权律师、导演律师、导演法律顾问、制片公司律师,制片公司法律顾问、剧组律师、剧组法律顾问、影视投资律师、影视投资法律顾问、发行公司律师、发行公司法律顾问、电影院线律师、电影院线法律顾问、广告公司律师、广告公司法律顾问、唱片公司律师、唱片公司法律顾问、音乐人律师、音乐人法律顾问、经纪公司律师、经纪公司法律顾问、明星私人律师、明星私人法律顾问。
 
影视传媒法律服务专项咨询电话:傅秋月律师15010084832  李静律师  13693501220

 

上一篇信息: 进口影片的引进权和发行权
下一篇信息: 何谓“买断片”
Copyright ◎ 2011. 影视传媒法律服务 京ICP证010391号
电 话:18600870923 13466540847  传 真:010—59626918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2号楼19-25层  邮 编:10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