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10日召开“关于知识产权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新闻发布会”,印发了《关于知识产权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据了解,该《意见》从扶持小微企业创新发展、完善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服务、提高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优化小微企业知识产权发展环境4个方面,提出了支持小微企业创新成果在国内外及时获权、完善小微企业专利资助政策、扶持知识产权服务业小微企业等15条具体措施。
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贺化指出,此次《意见》加大对小微企业专利申请资助力度,推动专利一般资助向小微企业倾斜,对小微企业申请获权的首件发明专利予以奖励。贺化强调,此次《意见》有八大亮点:
一是提升小微企业核心竞争力,明确提出支持创新成果在国内外及时获权,对小微企业亟需获得授权的核心专利申请予以优先审查,帮助小微企业缩短专利实质审查时间,开展帮扶项目支持小微企业在海外快速获得专利权。
二是降低小微企业创新成本,加大对小微企业专利申请资助力度,推动专利一般资助向小微企业倾斜,对小微企业申请获权的首件发明专利予以奖励,对小微企业引进实施专利给予专项资助。
三是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建立知识产权金融服务需求调查制度,加强与商业银行的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战略合作,引导各类金融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多渠道降低贷款、担保和保险等费率。
四是提高小微企业自身发展能力,鼓励科技型小微企业贯彻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做好小微企业知识产权优势培育工作,建立小微企业管理团队知识产权业务技能培养机制,支持科技型小微企业申报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五是鼓励小微企业专利创业创新,引导高校院所、科研组织与小微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合作互助,帮助小微企业进行专利创业和专利二次开发。鼓励国有企事业单位将闲置专利向小微企业许可转让,引导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向小微企业低成本或免费实施专利许可。
六是扶持知识产权服务业小微企业发展,实施知识产权服务引导项目,培育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有序开放知识产权基础信息资源,通过政府投入引导资金或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小微型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参与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工作。
七是完善小微企业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络,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推广采取“专利服务券”等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在小微企业集聚的创业基地、孵化器、产业园等逐步建立知识产权联络员制度和专家服务试点,形成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服务长效机制。
八是加强小微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结合小微企业技术创新周期短、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较多、涉案金额相对较低等特点,加快推进建立专利侵权纠纷快速调解机制。在小微企业聚集区设立维权援助分中心、工作站等,帮助被侵权小微企业制定完善的维权方案,对经济困难的权利主体予以适当帮助。
贺化强调,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加强政策解读和任务细化,建立有利于小微企业发展的知识产权考核评价机制,推动有关政策尽快“落地”,要求各地知识产权局结合本地区发展实际,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帮助小微企业解决现实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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